各鄉(鎮)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縣人民政府各委、辦、局:
《沁水縣發展現代農業促進農民增收的扶持辦法(暫行)》已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沁水縣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4日
(此件公開發布)
沁水縣發展現代農業促進農民增收的
扶持辦法(暫行)
為確保農業扶持政策的連續性、針對性和實效性,高質量完成“十四五”農業農村發展各項目標任務,完善強農惠農富農支持制度,千方百計推動農業增效益、農村增活力、農民增收入,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三農”工作的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落實中央、省委、市委、縣委經濟工作會議、農村工作會議部署要求,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錨定建設農業強縣、促進共同富裕總目標,強化政策引導和財政支持,持續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推動鄉村全面振興不斷取得新成效。
二、扶持原則
(一)堅持穩糧保供。采取積極有效的政策調節機制,堅決守牢糧食生產安全底線,不斷提升重要農產品保障供給能力。
(二)堅持特優戰略。聚焦產業發展前景好、市場競爭能力足、聯農帶農作用強的優勢產業和特色產業進行重點扶持和重點培育。
(三)堅持集群發展。鼓勵支持各類市場經營主體進行集中式開發、規模化生產、標準化提質、品牌化打造、全鏈條化發展,不斷提升產業競爭力。
(四)堅持科技賦能。鼓勵支持各類新技術、新裝備、新設施向農業全領域進行推廣和應用,不斷提升農業現代化水平。
(五)堅持聯農帶農。充分保障農民權益,優化完善利益聯結機制,讓更多農民分享政策紅利和產業效益。
(六)堅持先建后補。實行項目單位自籌資金先行建設,項目建設過程接受社會監督,財政資金采取以獎代補,真正發揮財政資金的最大效益。
三、扶持政策
(一)支持作物種植結構調整
1.小麥:對實際種植小麥作物的按照300元/畝的標準進行補貼。
2.大豆:對實際種植大豆作物的按照200元/畝的標準進行補貼。
3.油料:對實際種植油料作物的按照200元/畝的標準進行補貼。
4.復合種植:對實際開展大豆玉米帶狀復合種植的按照200元/畝的標準進行補貼,不包括上級補助資金。
5.復墾復種:對撂荒地復墾并種植農作物的,按照300元/畝的標準進行復墾補貼,僅復墾不種植農作物的不予補貼。
(二)支持蔬菜產業提質增效
1.新建設施補助:新建全鋼架大棚10畝及以上經營主體,按照建筑面積每畝補助1.2萬元;新建新型日光溫室大棚、覆被式大棚、高標準智能化日光溫室大棚5畝及以上的經營主體,按照室內凈面積每畝分別補助6萬元、4.5萬元、9萬元;新建全鋼架大棚10畝以下,新型日光溫室大棚、覆被式大棚、高標準智能化日光溫室大棚5畝以下的經營主體,分別按照上述補助標準的50%進行補助。上述補助資金不超過實際投資總額的50%。
2.修復設施補助:對集中連片規模在5畝及以上的日光溫室大棚進行修復后使用的,按照室內凈面積不超過2萬元/畝的標準進行補助,補助資金不超過實際投資總額的50%。對于已經不能修復使用并進行拆除重建的按照新建設施大棚標準進行補助。
3.食用菌種植補助:①對于設施大棚用于食用菌種植(香菇、平菇、銀耳、猴頭菇)的生產經營主體,對當年新種植的第一茬出菇菌棒進行補助,年種植規模在5萬棒及以上的按照1元/棒的標準進行補助,年種植規模在20萬棒及以上的按照1.1元/棒的標準進行補助,年種植規模在50萬棒及以上的按照1.2元/棒的標準進行補助。每畝(室內凈面積)最高補助1.2萬棒,小棒減半。②露地木耳菌棒(含仿野生木棒)種植參照設施食用菌種植進行補助,補助資金減半。③林下種植食用菌(松蘑菇、木耳、白頭菇)集中連片5畝以上,每畝地面放置菌棒不超過1.2萬棒,參照設施食用菌種植進行補助,補助資金減半。
4.設施蔬菜種植補助:對于設施大棚用于蔬菜種植的生產經營主體,按照室內凈面積進行補助,日光溫室每年每畝補助500元,春秋大棚每年每畝補助300元。
5.生產菌棒補助:對新建投資在100萬元及以上的,年設計產能在100萬棒及以上的標準化菌包廠,按照實際投資總額的30%進行補助,單個實施主體補助總額不超過100萬元。
6.脫貧戶和監測戶:種植露地蔬菜集中連片達1畝以上的(含1畝),每畝補助300元;食用菌種植不受上述規模限制。
7.聘用技術人員補助:聘請兩名設施蔬菜技術員和一名設施食用菌技術員進行技術指導,技術員的技術職稱要求達到助理農藝師(助理技師)及以上,每名技術員每年給予12萬元補助。
8.土地流轉:流轉土地用于發展設施農業且種植規模在100畝及以上的,按照每年200元/畝的標準給予經營主體土地流轉費用補助。
(三)支持畜牧產業做大做強
1.生豬:對新建的標準化、生態化養殖場并投入運營的,以設計規模年出欄5000頭為一個數量等級,每達到一個數量等級按照50萬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獎補。
2.肉雞:對新建的標準化、生態化養殖場并投入運營的,以設計規模年出欄50萬只為一個數量等級,每達到一個數量等級按照50萬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獎補。
3.肉牛:對新建的標準化、生態化養殖場并投入運營的,以設計規模年出欄200頭為一個數量等級,每達到一個數量等級按照50萬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獎補。年出欄在200頭及以上的經營主體,每出欄一頭成品牛補助500元。
4.肉羊:對新建的標準化、生態化養殖場并投入運營的,以設計規模年出欄2000只(奶羊存欄1000只)為一個數量等級,每達到一個數量等級按照30萬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獎補。引進優質種公羊的經營主體每只補助2000元,引進優質多胎能繁基礎母羊30只及以上的養殖場每只補助200元。對年出欄在1000只及以上的育肥場,每出欄一只成品羊補助50元。
5.蛋雞:對新建的標準化、生態化養殖場并投入運營的,以設計規模存欄5萬只為一個數量等級,每達到一個數量等級按照30萬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獎補。
6.蜂業:新建一個標準化蜂場補助3萬元;新建一個休閑觀光蜂場補助20萬元;蜂蜜加工企業每生產加工1噸蜂蜜補貼1000元。
7.特色養殖:除以上養殖外實施其它特色養殖的經營主體,當年投資500萬以上并投入生產的按照總投資額的10%進行補助。
8.屠宰加工:對屠宰加工檢疫合格畜禽的屠宰加工企業進行補助。生豬屠宰加工企業以每萬頭為一個數量等級,達到一個數量等級獎補10萬元;肉牛屠宰加工企業以每千頭為一個數量等級,達到一個數量等級獎補30萬元;肉羊屠宰加工企業以每萬只為一個數量等級,達到一個數量等級獎補50萬元;肉雞屠宰加工企業以每100萬只為一個數量等級,達到一個數量等級獎補5萬元。
9.無疫小區:按照國家級30萬元、省級20萬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獎補。對實施重大動物疫病強制免疫“先打后補”的規模養殖場,在上級疫苗補助的基礎上,按1:1比例給予補貼。
10.脫貧戶和監測戶:存欄豬每頭補助200元;存欄羊每只補助200元;存欄肉牛(肉驢)每頭補助1000元;存欄雞(鴨)100只以上(含100只),每只補助10元。新購蜂箱10套(含10套)—20套(含20套),每套補助100元。畜禽補貼數量不得超過以下標準:豬10頭以內(含10頭);羊10只以內(含10只);肉牛(肉驢)2頭以內(含2頭);雞(鴨)100只(含100只)—200只(含200只)。
(四)支持中藥材產業連片開發
1.林下種植:在林地中,對當年新種植多年生中藥材的經營主體,連片在50畝及以上的每畝補助200元,分兩年兌現(第一年100元,第二年100元)。在荒山荒坡中,對當年新種植多年生中藥材的經營主體,連片在100畝及以上的每畝補助200元,分兩年兌現(第一年100元,第二年100元)。
2.荒山開發種植:對荒山荒坡進行開發式種植多年生中藥材的經營主體,連片在100畝及以上的每畝補助800元,分兩年兌現(第一年400元,第二年400元)。
3.2022年種植多年生中藥材每畝補助200元,2025年每畝補助100元、2026年每畝補助100元,分兩年補完。2024年種植多年生中藥材二次補助每畝補助400元,2025年完成補助。
(五)支持果樹產業發展壯大
1.果樹種植:在荒山荒坡等非耕地中,對當年新發展種植蘋果、梨、桃、杏等果樹的經營主體,連片新植50畝及以上的(太行一號旅游公路沿線可視荒山荒坡可放寬至10畝及以上),每畝補助200元,分兩年兌現(第一年補助100元,第二年成活率達到80%以上補助100元)。
2.果園防護設施:在現有果園當年新建防雹網、防鳥網、避雨棚等果園防護設施,以果園設施占地面積計,每畝補助1000元。
(六)支持農業機械智能利用
1.數字終端:對當年新上戶和過戶的大中型農業機械安裝農機智能設備(包括對2025年之前安裝的進行優化升級替換)以及配套機具安裝識別模塊的,按財政與自籌8:2的比例給予一次性補貼。信息服務費由縣級財政全額承擔。
2.保險服務:參加年檢合格的大中型農業機械,其交強險由縣財政全額給予補貼。
3.作業補助:對實施機械化秸稈還田或離田的,以“智慧農機”平臺數據為準,按照每畝40元的標準給予農機合作社作業補助。
(七)支持經營主體擴規上檔
1.龍頭企業:對當年新認定為省級、國家級龍頭企業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50萬元。重新復核認定的不予獎補。
2.貸款貼息:對市級及以上龍頭企業用于固定資產投資或農產品原材料購進發生的銀行實際貸款,按照銀行當年基準貸款利率給予全額貼息。享受上級貼息金額不足部分由縣級補齊,但總補貼金額不得超過基準利率。
3.冷鏈倉儲:對當年新建田頭市場農產品種植保鮮冷鏈倉儲容積在500立方米及以上的且制冷設備與容積相匹配的經營主體,按照投資總額的30%給予一次性獎補,單個主體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八)支持農業品牌培育打造
對當年獲得綠色食品、有機食品認證的生產經營主體,分別給予5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補,每增加一個產品,分別增加一次性獎補1萬元、2萬元;對當年獲得國家農產品地理標志認證生產經營主體,一次性獎補10萬元。同時,每培育1個“圳品”獎勵經營主體20萬元。上述獎補政策可與上級獎補政策疊加享受。
(九)支持太行一號示范帶融合發展
1.財化彩化:在太行一號旅游公路沿線可視耕地范圍內,集中連片統一種植油菜、油葵等兼具觀賞功能的農作物,且規模達到50畝及以上并形成景觀效應的,在作物種植補助的基礎上,每達到50畝獎勵村集體或合作社1萬元。
2.特色村莊:納入太行一號旅游公路沿線重點打造的融合發展示范村,每創建成功一個特色村莊,一次性獎補所在村100萬元。
3.精品園區:納入太行一號旅游公路沿線重點打造的精品產業園區,每創建一個精品園區,一次性獎補經營主體100萬元。
(十)支持農業新質生產力發展提升
1.新型實用性農業專利:每自主申報并應用一個新型農業實用性專利,一次性獎補8萬元。
2.大數據及物聯網應用:在農業生產和加工環節中,應用新質生產力,包含但不限于大數據、物聯網應用提升產量(產能)及生產效率的,給予設備及軟件投資20%的獎補,每個項目不超過50萬元。
(十一)支持農業保險助農惠民
1.主要作物:對小麥、玉米、谷子等在生產中遭受冰凍、冰雹、洪澇、干旱、大風、病蟲等災害帶來的損失進行保險賠償,由農戶承擔的種植保險費用,縣級財政補貼8%。
2.特色種養:蔬菜、林果、大豆、油料、畜禽、蜂業、漁業、中藥材等特色種植養殖保險,均按照上級相關政策和規定進行配套和執行。每張蠶種保險費40元,由縣級財政全額補貼。
四、獎補程序及要求
(一)申報:項目實施前,按照“主體申報—村級同意—鄉鎮審核—部門評估—入庫建檔—組織實施”的程序進行申報和建庫。
(二)驗收:項目完成后,按照“主體申請—鄉鎮初驗—部門復驗—社會公示”的程序,堅持“誰驗收、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嚴格對農業產業扶持項目進行驗收,切實提高獎金的使用效益。
(三)兌現:項目驗收后,按照“牽頭部門申請—農業農村局審核—縣政府批準—縣財政撥付—鄉鎮或部門支付”的程序兌現到各經營和實施主體。
(四)以上符合條件的市級及以上項目,可疊加使用本辦法中的補助政策,但各級最高補助限額不能超過本補助辦法。使用鄉村振興銜接資金的項目可以繼續享受本獎補辦法,補助資金不超過實際投資總額的60%。新建和改建農業設施必須符合耕地用途政策。
五、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鄉鎮要結合本轄區實際,圍繞扶持方向做好政策宣傳、統籌謀劃和組織實施。縣財政部門要做好統籌整合,確保資金足額到位。各牽頭單位要按照自身職責,切實做好各項強農惠農政策的宣傳和解讀,全力做好技術服務和業務指導工作,使惠農資金更好發揮效益,進一步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步伐。
(二)嚴格標準程序。各牽頭部門要細化獎補辦法,明確建設要求和創建標準,制定獎補細則和驗收辦法,并報縣農業農村局備案,下發各鄉鎮具體操作實施,做到可量化、可操作、可驗收,真正把扶持資金用到項目上,補到關鍵處,獎給實干者。
(三)加強監督管理。各鄉鎮、縣級主管部門對獎補發放事項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合規性和完整性以及核查結果負責。對違法違規用地和在農業用地上超標準建設的,以及有嚴重失信等行為的經營主體不予獎補。對虛報、瞞報等騙取扶持資金的,一經查實,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對違規經營主體及個人,除追繳回扶持資金外,三年內不得享受政府一切惠農政策。
六、附則
(一)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二年。原《沁水縣發展現代農業促進農民增收的扶持辦法(暫行)》(沁政規〔2023〕1號)在本辦法執行之日同時廢止。縣本級出臺的同類財政獎補政策相關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
(二)本辦法如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調整時,以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