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辦事處,區直各辦、局,各有關單位:
《思明區推動軟件和信息服務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2025-2027年)》已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廈門市思明區科技和工信局
2025年11月26日
(此件主動公開)
思明區推動軟件和信息服務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2025-2027年)
為創新深化“實數融合”改革,推動軟件信息業數字化、智能化發展,鞏固提升思明區軟件和信息服務業發展優勢,持續壯大市場主體、優化產業發展生態、提升產業創新能力,結合本區實際,特制定以下措施。
第一條 壯大市場主體
(一)創業支持。對設立3個日歷年度內的中小微企業租用產業園區內物業的,給予20元/m2/月且不超過實際租金水平的補貼,連續支持不超過兩年,人均面積不超過20平方米,每家企業支持面積不超過500平方米。
(二)有效投資獎勵。對政策有效期內注冊落地且注冊資本金1000萬元以上,實際投入資金超50%且營業收入達到1000萬元的軟件信息企業,按實際投入資金的5%給予獎勵,封頂300萬元,每家企業只能享受一次本項獎勵。
(三)規模獎勵。對年營業收入首次達到2000萬元及以上的軟件信息企業,一次性給予10萬元的獎勵;對第二年營業收入增長10%(含)以上的企業,次年再給予10萬元獎勵。
第二條 鼓勵增產增效
設立綜合發展質效,從企業1-11月的營業收入、利潤總額、應付職工薪酬三項指標評定,綜合發展質效=營業收入+利潤總額+應付職工薪酬。
(四)增量獎勵。對企業年度綜合發展質效同比增量5000萬元(含)以上的按照超額累進方式獎勵,增量10億元以內、10億元(含)-18億元的,分別按增量部分的3‰、5‰給予獎勵;對同比增量超18億元的,按照增量的2%給予獎勵;對入選“國家鼓勵的重點軟件企業”“中國互聯網綜合實力百強”“中國軟件百強”“專精特新‘小巨人’”的企業,獎勵力度上浮1‰。每家企業每年最高4500萬元。
(五)梯度培育獎勵。開展企業梯度培育,分階段、分目標、分類別實行梯度式培育:
1.對年度綜合發展質效未達10億元,但年度綜合發展質效同比增量達到2000萬元,且增速達30%(含)-50%、50%及以上的企業,分別給予10萬元、20萬元獎勵。
2.對企業年度綜合發展質效達10億元(含)-50億元,同時實現正增長的企業,按年度綜合發展質效的0.5‰給予獎勵,最高獎勵250萬元。
3.對企業年度綜合發展質效達50億元(含)-100億元,同時實現正增長的企業,按年度綜合發展質效的1‰給予獎勵,最高獎勵1000萬元。
4.對企業年度綜合發展質效達100億元(含)以上,同時實現正增長的企業,按年度綜合發展質效的1.6‰給予獎勵,最高獎勵3000萬元。
第三條 促進技術創新
(六)研發創新獎勵。設立軟件信息企業研發創新指數,根據企業年度自主研發費用額、研發費用總額增速、研發費用總額占營業收入比例3項指標,按照百分制進行綜合評分。對自主研發費用投入不低于1000萬元且正增長的,根據企業研發創新指數評分情況給予最高200萬元獎勵:90分(含)以上給予200萬、80(含)-90分給予180萬,以此類推,具體評分標準另行制定。該項措施設2000萬元專項預算,根據年度申報情況核定兌現比例。
(七)優質軟件開發獎勵。鼓勵企業加大人工智能技術運用,在基礎軟件、工業軟件、開源應用、信創適配領域加大投入,對形成首版次商業發行版軟件產品的,單個軟件銷售合同實際執行金額50萬元以上的,給予軟件信息企業一次性5萬元獎勵和5萬元“AI券”;實際執行金額100萬元以上的,給予軟件信息企業一次性10萬元獎勵和10萬元“AI券”。單家企業年度獲得的獎勵和“AI券”總計不超過100萬元。
(八)軟件資質獎勵。對首次通過軟件能力成熟度模型/軟件能力成熟度評估(CMMI/CSMM)四級及以上評估認證的企業,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
第四條 其他
(九) “中小微企業”參照《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中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的劃分標準。
(十)“AI券”指依托“思明區人工智能產業公共服務平臺”設立的抵扣券,企業可在使用算力、模型算法、語料數據等人工智能相關產品和服務時進行抵扣。
(十一)企業、單位或個人采取弄虛作假等手段騙取扶持資金的,追回已享受的扶持資金。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十二)本措施實行年度資金總控。企業如同時符合本措施及我區和火炬高新區其他扶持政策同類條款的,可選擇適用,不重復享受。對獲得上級政府同類扶持資金的企業,如上級扶持資金包含區級承擔部分的,不予重復享受,上述條款另有規定的除外。
(十三)本措施由思明區科技和工信局負責解釋,本措施自 2025 年 12 月 26 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